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方花园会所壁球馆合作运营项目,场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东方花园会所三楼,由二个标准壁球馆组成。
二、招商要求
1、招租物业:深圳华侨城会所管理有限公司
2、面积:占地面积163㎡
3、用途:壁球馆合作运营
4、租期:3年
5、租金:以固定租金形式进行公开招商,运营期间内合作单位按每月固定租金支付场租。基准固定租金单价按照戴德梁行2024年对我司自有物业评估价格体系中东方花园会所同楼层相近面积的其他商家的单价118元/平进行报价,签约年限三年,每年固定租金递增5%。
6、保证金:10万元
7、资质要求:
(1)合作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东方花园会所壁球馆运营能力、成功项目案例。合作方须提供一份五年内同类经营服务业绩的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壁球馆运营的团队、师资及培训体系,提供不低于5名相应人员的资质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截至2025年3月底在合作方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4)五年内经营中无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记录;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和 失信等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响应单位需符合《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商业资产出租交易管理规定(暂行)》管理要求,不存在“商业资产出租交易负面清单”(详见九、商业资产出租交易负面清单)中的条例;
(7)未被列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法院被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记录;如响应方有上述等记录,招标方按废标处理;
(8)响应方与华侨城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不存在法律纠纷,如有上述等记录按废标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红春
联系电话:13724332020;
四、报价文件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必须以纸质形式提交,响应文件需密封存档、标记和加盖合作方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招商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4月2日 15:00;
4、招商文件提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东方花园会所三楼办公室。
5、响应文件提交联系人:邓红春 13724332020;
6、招商文件开标日期:2025年4月2日 15:00;
7、响应有效期30天;
8、本次招商需缴纳响应保证金2万元或提供等额商业银行履约保函;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响应人在收到合作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响应人与招商人或者投商人之间串通投标的;